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
丁树奎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智慧城轨发展纲要(修订版V2.0·2026—2035年)》(简称《纲要V2.0》)今天正式发布实施。关于本次修编的背景与动因、修编原则、具体修编内容等,解读如下:
协会于2020年3月发布《中国城市轨道交通智慧城轨发展纲要(2020—2035年)》〔简称《纲要(2020—2035年)》〕,全行业砥砺奋进、开拓创新,圆满实现了“2025年中国式智慧城轨特色基本形成,跻身世界先进智慧城轨国家行列”的战略目标,部分指标超出预期。《纲要(2020—2035年)》发布至今,智慧赋能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已成为全行业的自为行为、自觉行动,智能智慧化已成为建设新时代城轨的重要战略支撑。
近几年,新一代信息技术持续迭代,行业技术演进的步伐从未停歇,AI展现出颠覆众多行业发展格局的强大力量,人工智能时代已然来临,为此协会启动了《纲要(2020—2035年)》修编工作,并于2025年4月25日,在智慧城轨2025青岛现场会上正式发布修编工作大纲。
修编过程中,深入分析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行业发展面临的诸多新形势。
从国家战略要求看,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国家“十五五”规划等一系列重要部署,对城轨交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和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提出更高要求,智慧城轨作为交通强国、制造强国、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支撑,必须与国家战略同频同步、迭代升级。
从技术变革趋势看,以人工智能、6G、量子科技为代表的前沿技术加速突破,正在深度影响城轨交通全生命周期,重塑行业技术架构与发展生态,赋能行业培育新质生产力,亟须在顶层设计中充分体现。
从行业发展阶段看,我国城轨交通已由建设与运营并举阶段,全面转向以运营为主导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如何盘活存量资源、做优增量项目、提升投入产出效益,成为行业关键命题,对智慧化建设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从协同发展格局看,在协会统筹部署下,智绿融创、整体推进、相融相促,协力建设新时代城轨的格局全面形成,需要通过修编实现四大纲领性文件有机衔接、同向发力,形成系统完整的行业发展指引。
从实践具体需要看,《纲要(2020—2035年)》实施以来,行业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暴露出技术标准不够完善、评价体系尚不健全、智慧赋能与生产关系适配不足等问题,需要通过修编补齐短板、优化路径,更好指导行业实践。
二、修编原则
本次修编在全面继承《纲要(2020—2035年)》框架、理念与主要内容的基础上,确立四项修编原则:
一是增删为主、不改主干。保持“1-8-1-1”总体架构不变,只做内容补充、优化与冗余删减,不改动核心逻辑,确保行业工作平稳接续、一脉相承。
二是对标上位、衔接协同。全面对标党中央、国务院最新战略部署,对接 《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5〕37号)、交通部《关于“人工智能+交通运输”的实施意见》(交科技发〔2025〕92号)等国家政策要求。
三是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既立足实践成效,补全评价体系、标准体系、效益分析等薄弱环节;又着眼长远发展,新增2030年阶段性目标,完善2035年远景目标,做到远近结合、梯次推进。
四是聚焦重点、凸显实效。紧紧围绕人工智能、6G、量子科技等前沿技术落地应用,强化场景化实施与“智绿融创”协同联动,突出降本增效、安全高效、高质量发展,不搞空泛布局、不做超前堆砌。
(一)关于重要表述的调整
本次修编对文件名称、技术概念和项目提法进行统一调整与规范。
一是关于文件名称。保持《中国城市轨道交通智慧城轨发展纲要》名称不变,增加版本说明“修订版V2.0”,并将适用年限由“2020—2035年”调整为“2026—2035年”,体现文件的接续实施与阶段迭代。
二是关于主题词。增加“实施数字化转型”,调整为“推进城轨信息化,实施数字化转型,发展智能系统,建设智慧城轨”。
三是关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将原“新兴信息技术”调整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增加“量子科技”,将“5G、卫星通信”与“6G”合并为“5G/6G”,完整表述为“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6G、区块链、量子科技”。
四是关于“前沿技术”。《纲要V2.0》所述的前沿技术,是指人工智能、6G、量子科技这三类技术。
五是关于“技术示范”。将原附件中“示范工程”统一调整为“技术示范”。
(二)关于时代背景的调整
本次修编结合新形势,对智慧城轨建设的时代背景进行相应调整,进一步明晰其战略价值与实践意义。
一是充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智慧交通和人工智能的重要指示精神。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联合国全球可持续交通大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讲话指出“要大力发展智慧交通”,为城轨交通发展明确了路径指向;2025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对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突出应用导向、推动健康有序发展。建设智慧城轨,是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
二是将“智慧城轨建设是智慧城市建设的先导工程”修改为 “智慧城轨建设是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的重要支撑”。这一调整,源于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对城市发展阶段作出的新判断、对现代化人民城市提出的新目标,“现代化人民城市”的内涵更丰富,并已涵盖智慧城市。
三是新增“智慧城轨建设是前沿技术应用的重要场景”。人工智能、6G、量子科技等前沿技术亟须通过具体场景完成产业化应用验证和迭代优化,智慧城轨建设是这些前沿技术规模化落地的重要场景载体,同时前沿技术应用又能带动配套基础设施升级、商业模式创新,支撑智慧城轨建设。
(三)关于内涵标志的调整
一是在“智慧城轨与城轨信息化”中,进一步明确了智慧化与信息化的关系,即“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乃至智慧化,本质上都是城轨信息化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具体体现”。
二是在“智慧城轨标准与城轨信息化规范”中,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城轨信息化规范体系的顶层设计,将人工智能等纳入中国城轨信息化规范体系,并逐步增发相关规范。
三是新增“智慧城轨与新时代城轨”,阐明了新时代城轨这一概念酝酿、演进、确立的过程、具体内涵、引领作用以及与智慧城轨的关系。
(四)关于实施原则的调整
一是优化“整体规划,有序推进”原则,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立足行业发展阶段,补充提出“盘活存量、做优增量,着力解决智慧城轨建设过程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不适配等问题”“科学确定建设时机、规模和标准,分步实施,有序推动智慧城轨建设”等要求。
二是将“经济适用,绿色发展”原则调整为“经济适用,效益导向”,一方面是为了避免与绿色城轨建设内容重复,另一方面是因为“效益导向”的范围更宽泛,不仅涵盖“绿色发展”,而且更贴合当下的形势和需求。
三是新增“因地制宜,特色发展”原则,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立足行业发展阶段,提出“注重与城市总体规划、智慧城市建设、综合交通发展相协同,科学规划建设路径,采取差异化方案,实现智慧城轨建设与城市特点精准适配、协调发展”等要求。
四是新增“久久为功,持续推进”原则,提出“智慧城轨建设,不是仅抓五年十年,而是要持续不断地抓下去……保障智慧城轨建设长期稳定推进。”
(五)关于战略指向的调整
在战略指向中,补充了“围绕理念更新、数据治理、场景规划,推动能力提升、业务重构、流程再造、组织变革、效能升级,实现智慧城轨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适配”等要求。
其中,理念更新对应劳动者、数据治理对应劳动资料、场景规划对应劳动对象,这是与生产力的对应;能力提升对应劳动者个人层面,业务重构、流程再造及组织变革对应企业层面,效能升级对应全行业层面,这是与生产关系(劳动者个人及生产组织的相互关系)的对应。
(六)关于发展蓝图的调整
将原“城轨云与大数据平台”,扩展为由城轨云、大数据、人工智能构成的“城轨云数智融合平台”,赋能城轨交通的感知—行动—决策,同步推进智慧城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适配,准确把握智慧城轨的发展方向。
(七)关于总体目标的调整
2025年目标已经完成,新增2030年目标,具体为“中国式智慧城轨特色鲜明,全面跻身世界先进智慧城轨国家行列,基本建成新时代城轨。”体现在“中国城轨行业的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水平全面跻身世界先进行列,重点智能化关键核心技术得到应用;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批量落地,智能化产业初具规模,初步构建智慧城轨发展评价体系以及智慧赋能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适配框架。”
(八)关于实现目标和路径表的调整
本次指标调整的重点,是围绕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在城轨领域的落地应用,新增多项量化指标,主要包括:
一是新增“运行图自动编制占有率”指标,设定了2030年占比超50%、2035年超90%的目标,以线路为统计口径。
二是新增“柔性直流牵引供电系统使用率”指标,设定了2030年达30%、2035年达50%的目标,以新建及改造线路数为统计口径。
三是新增“5G/6G线路应用率”指标,设定了2030年占比超10%、2035年占比超30%的目标,以线路为统计口径。
四是新增“工程数字化交付覆盖率”指标,设定了2030年占比超75%、2035年占比超95%的目标,以构件为统计口径。
五是新增“智能体普及率”指标,设定了2030年超90%、2035年实现100%全覆盖的目标,按专业进行统计。该指标响应《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中“2030年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90%”的要求。
六是新增“AI降本率”指标,设定了2030年达20%、2035年达40%的分阶段目标,以人工智能技术使用前后的成本变化为统计口径。
七是新增“城轨人工智能标准转化率”指标,设定了2030年达30%、2035年达60%的分阶段目标,以企业标准转团体标准为统计口径。
(九)关于技术示范的调整
本次修编删除7项已部署实施的技术示范、1项绿色相关的技术示范,新增12项,调整后共25项。新增项目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落地应用布局,具体如下:
智慧乘客服务,新增车站智能应急管控体系技术示范1项。
智能运输组织,新增列车运行图自动编排系统技术示范1项。
智能能源系统,新增列车—供电协同控制系统技术示范1项。
智能列车运行,新增城轨列车集约化智能融合控制平台技术示范1项。
智能技术装备,新增智能检测系统技术示范1项。
智能基础设施,新增基于BIM技术的基础设施运维管理平台技术示范1项。
智能运维安全,新增车辆维保智能装备及创新维修模式应用技术示范1项。
城轨云数智融合平台,新增城轨交通人工智能共研体社区构建技术示范、城轨企业数字化转型集成技术示范、基于解耦重构的新一代城轨一体化智能协同系统技术示范共3项。
中国智慧城轨技术标准体系,新增中国城轨交通人工智能标准体系及系列规范、智慧城轨发展评价体系共2项。
此次修编工作一脉相承、承上启下、继往开来,对智慧城轨建设的发展战略、建设目标、建设重点、建设路径和保障措施进行了系统优化与全面完善,是引领城轨交通2026—2035年智慧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期盼业界同仁以《纲要V2.0》发布为契机,因地制宜、开拓创新、久久为功、持续推进,与绿色城轨、融合城轨、国创城轨协同发力、携手并进,共同谱写新时代城轨建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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